专利代理所如何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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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专利怎样创业?

专利代理所如何创业

  专利权可以作为资本进行投资,建议你在网上拍逗发布信息,找一家能生产你产品的工厂,然后约定销售额提成就解决你的资金问题了;当然找一家代理加工的工厂自己销售业可以,但资金金额要求会较大,且营销渠纯贺禅道的建立也不是那么容易。做尘

如何 成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根据《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申请表;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协议书或旅高者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人员简历及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离退休证件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衡哗;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认为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认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决定,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并向新设立的机构颁发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和机构代码;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上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重新进行审查。

扩展资料

  一、企业领导者要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企业领导者、决策者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视是顺利开展该项工作的关键。领导者要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把知识产权管理列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保障。

  二、搞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建设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是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职能机构。大中型企业应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职工作人员。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可以独立设立,也可放在企业法律事务部中。无力设立专门机构的小企业。也应安排兼职人员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国内外有很多先进企业都很重视这一点。

  三、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专利、商标、商业秘密是企业最通有而又最重要的知识产权,对这几项知识产权的管理,应努力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进行新产品开发与新技术研究时,首先要进行专利检索,利用专利文献所提供的技术,可了解到本技术领域中国内外最新科技成果和研究动向,以避免重复研究,浪费投资。

  2.做出发明创造时,要及时考虑是否申请专利,申报专利应争取时间尽早申请,取得法律保护。

  3.当取得专利权后,要考虑开展许可证贸易或转让专利技术,这样有利于收回科研投资,使企业得到补偿,扩大研究经费,开展新的课题研究。

  4.企业的专利部门对于企业取得专利法保护的产品和技术,要根据专利法维护本企业专利权不受侵犯。当发现侵权行为时,应及时请示专利管理机关调变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应自觉遵守专利法及有拆拦尺关规定,在生产和出售新产品时,要进行专利检索,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5.对进口产品,引进技术要事先进行有关领域的专利检索,以确定其法律状态。在签订有关合同时,应当制订效力极保条款,明确双方在涉及第三方专利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我想开一家知识产权代理公司需要什么啊?

  一、设立条件

  (一)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3名以上合伙人共同出资发起,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由5名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发起。

  (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符合下列条件:

  专利代理机构只能享有和使用一个名称。专郑塌戚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应当由该机构所在城市名称、字号、“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或者“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组成。其字号不衫李得在全国范围内与正在使用或者已经使用过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字号相同或者相近似。

  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可以使用该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三)具有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四)合伙人或者股东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2、具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3、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4、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

  5、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股东: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尚未正式办理辞职、解聘或离休、退休手续的;

  3、作为另一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不满2年的;

  4、受到《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五条规定的通报批评或者收回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惩戒不满3年的;

  5、受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

  (五)具有必要的资金。设立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资金;设立有限责任制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具有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资金;

  (六)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表;

  (二)主管该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同意其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函件;

  (三)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或者章程;

  (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和资金证明;

  (五)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执业证、专利代理人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设施的证明;

  (七)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应当是在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或开办专利代理业务之前的6个月内出具的证明材料。

  许可程序:

  (一)申请人向省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二)省知识产权局审查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停业或撤销申请由省知识喊陵产权局审批。

  告知方式:挂号信件

  办理时限:30日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省知识产权局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审查不予通过的,书面说明理由。

  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参照上述规定进行审批。专利申请代理主要靠什么赚钱?一般这类的代理专利申请的事务所要走什么

专利代理所如何创业

  首先,网络搜索几个代理公司,然后,专利局网站或专利代理人协会网站上确认这些公司是否是正规的代理公司(尽量不要委歼乎液托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的黑代理)。 在确认的正规专利代理公司后,对其代理人队伍和所代理客户的情况了解一下。然后确定备选代理人。 然后,挨家咨询代理费用。注意:1. 咨询阶段不要过多泄露自己的技术秘密。2.代理费用顷搭要合适,不是越低越好。 接下来,确定一家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至少包括委托合同、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技术交底书等。建议在委托合同中具体指定所希望委托的代理人,以免代理公司随便指定一个人给你写文件,把文件写坏了。 这些办完了,所委托的代理公司就会根据具体情况指导你了。 如仍有不明白的,可以氏物到我的博客去看一下相关的帖子。网络搜索“钟馗谈专利博客”就看到了。好了

  如何靠专利赚钱

  专利够好的话一般是有公司或企业直接联系你,购买你的专利。再要不就是到拍卖会上进行拍卖,普通的发明或设计最好就是进行专利技术入股。具体如下:

  一、专运厅闷利出资入股流程。

  以专利出资入股,需要特定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专利作为一种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货币估价作为企业设立的一种出资形式,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

  1、股东共同签订公司章程,约定彼此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2、由专利所有权人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办理专利权变更登记及公告手续。

  3、工商登记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有关专家对评估报告的书面意见和评估机构的营业执照,专利权转移手续。

  4、外国合营者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作为出资,应当提交该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包括专利证书或者商标注册证书的复制件、有效状况及其技术特性、实用价值、作价的计算根据、与中国合营者签订的作价协议等有关文件,作为合营合同的附件。

  二、专利出资入股若干问题。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旁弯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伏中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 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专利权是知识产权,能够作为投资入股的客体,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实施权是否也属于知识产权,能否作为股东投资入股的客体,在实践中颇易引起争议。

  1、专利技术入股的认定。

  股东入股设立公司的程序是先由股东签订合同,制定章程,确定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股东一旦在合同和章程上签字,即受章程约束,必须履行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度和出资方式的义务。以专利技术入股须对专利技术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由专利权人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办理专利权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专利权转移的手续确定以专利技术入股的股东的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但在实践中,有些工商登记机关并没有以专利权转移的登记与公告手续的完成作为专利技术入股的必备要件,而以股东与被投资的公司间转让专利权的合同作为专利权转移的依据,还有些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方式作为专利技术入股手续完成的依据,这易引起股东形成投资义务是否履行的纠纷。

  一、专利申请权能否作为股东投资入股的客体

   专利申请权是有权申请专利的人向专利局请求授予某项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权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权可以转让,并且规定专利申请权的转让除以书面合同为要件外,还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这说明专利申请权是一项可转让的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并且以登记和公告为要件,使无形的发明创造,得以公示其主体范围,因此,也就产生了以专利申请权入股的经济现象。但这是否为法律所允许,则应在界定专利申请权的法律性质后,才能得出结论。

   1.专利申请权不是知识产权

   专利申请权的客体是发明创造,而知识产权中以发明创造作为客体的权利只有专利权,专利权与专利申请权的根本不同在于专利权必须经过专利局审查后,对符合专利技术条件的发明创造给予排他的专有实施权,而专利申请权只是专利申请人向专利局申请授予其发明创造专利权的主观愿望。专利申请权的客体所指向的发明创造不具有排他权,专利申请权人不能依据专利申请权排除他人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只有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经过专利局实质审查后,才享有临时保护的权利,因此,专利申请权不具有知识产权性质。

   2.专利申请权与非专利技术有所不同

   非专利技术是以专利以外的手段来实现其技术价值这种无形资产价值的,其重要特征是以自我保守技术秘密作为保护方法,而法律对于已尽了保密义务的技术所有人给予必要保护,以制止非法盗取技术秘密的行为。专利申请权是以公开技术为要件,目的是通过专利授权形式取得对某项技术实施的垄断权,因此,专利申请阶段的技术虽然也处于非专利技术状态,但两者保护方法完全不同,因此,专利申请权也不属于非专利技术范畴。但专利申请权在未公布之前,如专利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可以转化为非专利技术。

   3.专利申请权是专利期待权

   专利申请权是申请人向专利局申请专利后,所享有的授与专利的可能性;即其专利权的能否取得,取决于专利局是否授权。如果专利局授权,则专利申请权转化专利权,期待权变为既定权。如果没有授权,则专利申请权所指向的技术不具有财产价值。因此,专利申请权是期待发明创造授与专利权的一项权利,而这项权利不能作为投资入股的客体。

  二、专利实施权能否作为股东投资入股的客体

  专利实施权是派生于专利权的一种权利,它是专利权人通过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将专利实施的权利让渡给他人,由他人享有实施专利的权利。通常,被许可实施的人要支付对价才能取得专利实施权,正因为专利实施权有被专利权人让渡给他人的特性,而且以专利实施权入股在手续上比专利权入股简便,因此,以专利实施权作资入股也就成为较为普遍的经济现象。

  以专利实施权入股有几个显著特征:

  (1)股东与专利权人是同一的,专利权人变更,则股东也变更。

  (2)股东保留专利权,而让渡专利实施权给被投资的企业作为企业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股东有维护专利权的义务。

  (3)股东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方式让渡专利实施权,专利实施权的内容由合同约定。可以约定普通许可方式的专利实施权,也可以以独占许可方式确定专利实施权的内容,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所指向的专利实施权转让不以登记和公告为要件。

  (4)专利权人让渡专利实施权可收取费用,而将应收取的费用作价入股,取得股东权。

  (5)专利实施权不具有直接的排除他人侵权的效力,必须以专利权人即股东的行使损害赔偿权力才能实现其权益。由于专利实施权入股具有可操作性,又被人们理解为以专利技术入股。因此,其合法性较少引起怀疑,但是专利实施权成为股东投资入股的客体存在较大的法律瑕疵。

   首先,专利实施权不是知识产权,而是以专利权作为客体的债权,以债权作为股东投资入股的客体没有法律依据。知识产权是对世权,而依据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直接实施其权利,不需借助他人的帮助。对于他人的侵权行为,权利人可直接依据知识产权提起侵权之诉。而专利实施权是对人权,即专利实施权的义务人是专利权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对专利权人和专利实施被许可人有约束力。他人有生产、销售专利产品的侵权行为时,只能由专利权人行使损害赔偿请求,专利实施权人只能依据实施许可合同连带行使损害请求权。专利权是一种支配权,专利权人可直接实施专利技术,也可以将专利权进行处分,或转让于他人,或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方式允许他人实施专利技术,而专利实施权人只能自己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不能处分专利技术。由此可见,专利实施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即以专利权为客体,以确定专利实施范围为内容的债权,债权是不能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入股的客体。

  其次,以专利实施权投资入股的法律后果与公司法的规定相冲突,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股权须经其它股东同意,而专利权人以专利实施权入股,因其属于合同行为,而且该合同所转让的专利实施权又没有登记与公告作为公示方法,因此,专利权人若转让其专利权时,新的专利权人可能不知晓专利实施权已入股,这便形成新的专利权人与有专利实施权的被投资的公司形成利益冲突,解决这个冲突的结果,必然与法律相矛盾,如果将受让专利权人自然取代转让专利权入股东地位,则违反公司法有关股权转让须经其它股东同意,其它股东有优先购买股权的规定。如果允许原专利权人继续享有股东权,则专利实施权又脱离了专利权而存在,而这又与专利法相矛盾。

  第二,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可以与他人签订多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这可能形成同一专利的实施权在不同企业多次入股的情形,而以普通的专利实施权入股,如果专利权人担任董事或经理职务,则违反了公司法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禁止同业竞争的规定。此外,专利实施权的价值是不确定的,即专利实施权设置的愈多,则其价值愈低,而限制专利权人设置专利实施权的规定只具有合同效力,不具有排他效力。即便约定专利权人以独占许可的专利实施权入股,而一旦发生专利权人违反约定,滥设专利实施权的行为,只能追究专利权人的违约责任,而不能制止其他善意取得专利实施权的专利实施行为,使被投资的公司的合法权益难以有效保护。

  第三,专利实施权是依附于专利权的权利,因为专利实施权属于债权性质,专利实施权人一旦消灭,则专利实施权自然恢复到专利权人。因此,一旦专利实施权入股到被投资的公司,而该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而清算,就会形成专利实施权无法成为清算财产,这对公司债权人和其它股东产生不利的法律后果,而以专利实施权入股的股东则收回了专利实施权。这显然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三、专利入股后的专利技术价值变动的利益调整

  专利技术是一项无形财产,它必须与其生产要素相结合才能体现出其价值,而生产要素比例是一个变量,因此专利技术的价值评估就有较大的弹性,常常有被高估或低估的情况发生。对于专利价值被高估,我国《公司法》上有规定,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它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而对于专利权价值低估时,则无法律明文规定。笔者认为,对这种情形可通过两种途径解决:

  一是通过扩大专利技术入股股东的股权比例来调整其利益关系;

  二是在不扩大专利技术入股股东股权比例的情况下,通过其它股东追加投资额,以扩大生产规模,使专利技术入股的股东得到相应利益

  四、专利权入股的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以专利权投资入股及通过转让专利技术所有权取得股权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621号)的有关规定,对于自然人以其个人所有专利技术使用权向公司投资入股取得的股权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2] 191 号 ) 文件规定 :

  ( 一 ) 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人股 , 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 , 共同承担技资风险的行为 , 不征收营业税。

  ( 二 )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 三 ) 《营业税税目注释 ( 试行稿 )》(国税发 [1993] 149 号 ) 文件第八条、九条为中与此不符的规定废止。